手册
CDL:构型缺损清单。CDL手册纸质版一般在MEL部分的后边。CDL是遇到飞机次要不见缺少的放行指南。具体可能涉及“性能损失”则按照具体要求操作,注意缺损项目的数量不同对性能的影响。
AFM:飞机飞行手册。主要是公布限制,制造厂商提供。不作为操作文件供机组在飞行中使用,含飞机各项原始数据。
FCOM:飞行机组操作手册。提供飞行机组在正常、不正常、紧急情况下操作飞机所需操作限制、程序、性能、系统信息。直接作为飞行机组操作手册。FCOM为AFM补充文件。若FCOM与AFM冲突,以AFM为主。
FCTM:飞行机组技术手册。为FCOM补充文件。
PMMEL:主最低设备清单建议书。是由制造厂家或运营人起草的主最低设备清单的草稿,提交给飞行行评审委员会作为制定主最低设备清单的基础。
MMEL:主最低设备清单。是指民航总局批准的在特定运行条件下可以不工作仍能保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的设备项目清单。MMEL包含这些设备项目不工作时航空器运行的条件、限制和程序,是运营人指定各自最低身边清单的依据。
MEL:最低设备清单。是指运营人依据MMEL并考虑到航空器的构型、运行程序和条件为其运行所编制的设备项目清单。MEL经局方批准后,运行航空器在规定条件下,所列设备项目不工作时继续运行。MEL应遵守相应航空器型号MMEL限制,或者比其更为严格。没有列入MEL的项目表示该项目对所有飞行情况都是必须的,意味着必须进行维修,不能在维修好前放行。
签派员在放行时,仅需参考CDL、MEL、FCOM即可。
飞机以自身动力推出前,涉及故障/机故保留查阅MEL手册。
飞机以自身动力推出后,涉及故障查阅FCOM手册不正常/紧急程序。
但飞机以自身动力推出后,签派员应根据MEL考虑该故障对后段的影响,充分评估判断。飞机自身动力推出后,飞机报故障需要办理MEL放行时,必须飞机滑回办理。
飞机以自身动力启动后有故障,查MEL不满足放行要求,查QRH满足要求,应考虑对后段的影响,或者着陆机场的能力,有维修保障能力可以继续起飞,没有的话需要考虑滑回。
多个MEL保留
多个MEL保留:MEL无法考虑到多个部件不工作的情况,在放行时应判断确认多个MEL项目之间的关联会不会降低安全水平或机组的工作负荷。若同一系统的多个MEL保留之间不存在相互影响,考虑到机组的操作符合且满足飞行限制,也可以办理保留。
MEL中的条目
ME: 列出了所有ECAM警告信息对应的相关MEL项目,机务查阅。
MI(项目):列出了得到了监管局批准的MEL项目以及放行条件,签派查阅。
MO(操作程序):机组查阅在该情况下该如何操作,有时也有对放行的限制签派员也可以看。
O程序:操作程序,计划或者实施运行时应当完成的运行程序要求,一般由飞行机组完成,某些情况下也可由公司授权其他有资格的人完成。
修复期限和操作程序
A项:无规定标准期限,但此类应当按照第5栏“备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复工作。当规定了时间段时,应当以发现故障次日当地时间0001开始计算,记录故障的那一天不计入修复期限内。
B项:应在3个连续的日历日(72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不包括发现当日。
C项:应在10个连续的日历日(240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不包括发现当日。
D项:应在120个连续的日历日(2880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不包括发现当日。
请注意,查阅飞机故障前,先确认飞机机号和MSN号。(MSN号在MEL手册序页-飞机分配表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