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能见度运行概述
低能见度运行:
(1)跑道视程小于500米和决断高低于60米(200英尺)的进近运行
(2)跑道视程小于400米的起飞运行
低能见度运行包含II类ILS运行、III类ILS运行、HUD特殊I类运行、HUD标准II类运行、HUD特殊II类运行、RVR低于400米的起飞
低能见度运行总体要求
(1)机型获得批准
(2)飞机设备满足要求
(3)机长、副驾驶具备相应低能见度运行资格且机长应在左座担任PF,即机长有机长低能见资质,副驾有副驾低能见资质。
(4)机长低能见程序正在实施(国内机场的特殊批准I类除外)。
(5)获得的天气报告不低于根据机组资格、设备等确定的低能见度运行最低标准。
(6)目视参考为包括进近灯,接地带灯,跑道中线灯,跑道边灯,或者这些灯的组合中至少3个连续灯的目视参考,否则不得继续进近至决断高DH以下。
HUD特殊I类运行
RVR不低于450米(1400ft),DH不低于**45米(150ft)**条件下,在降低灯光要求的I类精密进近跑道上,使用HUD至DH的I类进近。
机组资质要求
(1)机组已获得使用HUD实施标准I类运行资格。
(2)实施特殊批准I类运行的机长应具备至少300h本型别飞机飞行经历、100小时机长经历时间和使用HUD执行10次标准I类进近的运行经历。
(3)对于双HUD运行的航空器,实施特殊批准I类运行的副驾驶应至少具有在本型别飞机上担任副驾驶100h的经历。
(4)机长在使用HUD实施特殊批准I类运行前,应确认任意连续90天完成了3次HUD起飞和着陆,或经过1小时HUD模拟机训练(可结合复训进行)。
飞机要求
(1)只有授权批准的,装备可用于标准II类运行的HUD航空器,方可实施此类运行。
(2)安装的HUD设备应当能在与飞行规则相匹配的运行模式上工作
(3)运行规范中必须包括使用HUD直至DH的要求
环境要求
(1)HUD特殊批准I类运行时要求一个安装在接地带(TDZ)的RVR报告系统传感器
(2)HUD特殊批准I类运行时,预计接地时的侧风分量不得大于15海里/小时或飞机飞行手册上的侧风限制中的较小值。
(3)跑道必须能够实施DH60米(200ft),RVR不大于800米(2400ft)的I类运行
(4)跑道可用着陆距离达到1500米或更长
(5)机场盲降系统正常开放使用
(6)跑道入口基准高(RDH)不超过18米
(7)具备可分级调节达到简易进近灯光系统,或I类进近灯光系统或更高类别的灯光系统、
(8)高强度跑道灯
(9)跑道中线灯间距最好15米,但30米也满足要求
(10)装备单套HUD设备的航空器,提示机组机长必须在装有HUD设备的座位上值勤
II类运行
II类运行是指DH低于60m(200ft)但不低于30m(100ft),RVR不小于300m的精密进近。
实施II类运行,要在签派放行单上备注”CATII“
放行II类运行时,应采取公司最低着陆标准、机组最低着陆标准、机场公布的着陆标准中的最高者。
机组资质要求
机长应至少需要300h涡轮喷气飞机机长经历,并包括本型别上至少100小时机长经历(至少满足新机长经历)。
副驾驶应至少具备300h本型别副驾经历。
飞机要求
II类所需的机载设备正常,包括自动驾驶仪自动油门
环境要求
(1)接地区RVR报告是必需的,中间端RVR不是必需的,接地区RVR不得低于进近程序规定的最低标准。对于着陆标准小于RVR500米,要求接地区和中间端RVR系统正常,并作为控制RVR。对于所有运行,以该RVR报告为准。
(2)运行中如果机场报告了停止端RVR,则应该按批准的标准实施运行,即三段(接地区、中间端、停止端)均需满足;对于没有停止端RVR报告不工作的机场,使用接地区和中间端RVR报告判定为准。
(3)根据《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准则》,II类运行ILS备用发射机,接地区RVR,中间端RVR,进近灯,最靠近跑道的210米之外的进近灯,进近灯备用电源,跑道中线灯,接地带灯,跑道灯光备用电源,滑行灯系统都必须工作。
(4)航向道、下滑道工作正常
(5)用于定位最后进近定位点的设备工作正常,设备可能是外指点标、DME、NDB、精密雷达等
(6)所需跑道长度是121.195(b)款要求的着陆跑道长度的1.15倍
(7)若未建立最后进近航段,最新报告的着陆跑道的控制RVR值等于或高于批准实施运行的最低标准;如果该飞机已建立最后进近航段,而报告的控制RVR值下降到低于批准实施运行的最低标准,可继续进近到相应的决断高。
II类运行,以下情况必须复飞
对于II类运行,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况时,必须复飞:
(1)在通过最后进近定位点后,II类运行必须的任一机载设备失效或脱开。
(2)在到达决断高之前,II类运行必需的任一地面系统设备失效。
(3)预计接地时的侧风分量大于15海里/小时或飞机飞行手册上的侧风限制的较小值。
(4)在决断高时,驾驶员还未根据接地区或接地区灯光系统识别所需的目视参考,以证实飞机可在接地区接地。
(5)通过决断高后,驾驶员失去目视参考,或目视参考条件降低以致驾驶员不能继续证实飞机可在接地区接地。
故障降级图表
| 设备故障或降级 | III类 | II类 |
|---|---|---|
| 下滑台或航向台单发射机工作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仪表着陆系统监控面板故障 | 不允许 (除非同时又其他方法对受影 响的设备进行持续监控) | 不允许 (除非同时又其他方法对受影 响的设备进行持续监控) |
| 下滑台或航向台靠电池供电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航向台远场监控器全部故障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航向台远场监控器 至少一部正常工作 | 允许 | 允许 |
| 内指点标整机故障 | 内指点标作为必 要配置时,不允许 | 内指点标作为必 要配置时,不允许 |
| 外指点标、中指点标整机故障 | 如果有公布的等 效位置替换,则允许 | 如果有公布的等 效位置替换,则允许 |
| 下滑台合装测距仪整机故障 | 如果有公布的等 效位置替换,则允许 | 如果有公布的等 效位置替换,则允许 |
| 接地区RVR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中间点RVR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停止端RVR | 不允许 | 允许 |
| 接地端附近的云高仪 | 不允许 | 不允许 |
HUD标准II类运行
HUD标准II类运行是指在标准II类跑道上按照公布的最低标准,使用自备引导至接地能力的HUD或结合III型自动驾驶引导至接地能力的HUD,实施RVR不低于300米(1000ft),DH不低于30米(100ft)的II类运行。
HUD特殊II类运行
HUD特殊批准II类运行是指在满足特殊II类精密进近运行要求,但不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CAO)标准II类运行环境的跑道上,使用自备引导至接地能力的HUD或结合III型自动驾驶引导至接地能力的HUD,实施RVR不低于350米(1200ft),DH不低于30米(100ft)的II类运行。
机组资质要求
机组需具备II类运行资格以及HUD特殊I类运行资格,还有HUD相关训练。
飞机要求
飞机应具备自备引导至接地能力的HUD或结合III类自动驾驶引导至接地能力的HUD。
飞机应按照III类运行能力的要求进行维护
环境要求
(1)要求有不少于2个正常工作的RVR报告,其中一个必须安装在接地区
(2)预计接地时的侧风分量不得大于15NM/h或飞机飞行手册上侧风限制中的较小值
(3)跑道必须能够实施DH60米(200ft),RVR500米(1800ft)的I类运行
(4)跑道可用着陆距离达到1850米或更长
(5)机场盲降系统正常开放使用
(6)推荐的跑道中线灯间距为15米,但30米也可以接受
(7)具备可分级调节的I类进近灯光系统或更高类别
(8)高强度跑道灯
(9)装备单套HUD设备的航空器,提示机组机长必须在装有HUD设备的座位上值勤
(10)跑道灯光系统的跑道中线灯、跑道边灯、跑道入口灯和跑道末端灯必须带有能1秒转换的备份电源,且必须可远程监控,以确保该设备不工作时能立即通知航空器。如果没有远程监控,向机场指挥中心确认是否有规章中的替代方式。进近灯光系统不要求有备份电源或远程监控。
(11)目视朱行设备有效视角不应被遮蔽。
运行限制
(1)HUD特殊批准II类运行时,要求有不少于2个正常工作的RVR报告,其中一个必须安装在接地区。
(2)HUD特殊批准II类运行时,预计接地时的侧风分量不得大于15海里/小时或飞机飞行手册上的侧风限制中的较小值。
国内航图针对HUD特II公布单独的SA CAT II 程序图,并朱明”航空运营人需要得到局方的特殊批准并且使用平视显示器至接地”
低能见度起飞(LVTO)–不含HUD部分
指在起飞跑道RVR低于400米时的起飞
RVR低于400米的低能见度起飞的最低标准取以下最高者:公司标准、机场公布的低能见度起飞标准。
放行要求
根据《飞行签派员手册》,实施低能见起飞时,应选择起飞备降场,并在FPL18项中备注起飞备降场。
机组要求
机组具备II类运行资格,机长必须在起飞时担任PF
环境要求
(1)根据《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准则》跑道中线灯必须工作、中间点RVR必须工作
(2)机场低能见度程序实施中
(3)低能见度起飞前,C类飞机必须有接地区和中间点两个位置的跑道视程RVR报告
使用HUD实施RVR低于400米的起飞–属于LVTO
是指RVR低于400米丹不低于75米的低能见度起飞
机组要求
(1)机组具备II类运行资格,特别是已完成低能见度起飞训练
(2)机组有HUD特殊I类运行资格
飞机要求
装备了具备低能见度起飞引导功能的HUD
环境要求
(1)高强度跑道灯(HIRL)
(2)跑道中线灯。跑道中线灯间距推荐为15米,但在RVR不低于150米(500ft)的运行中,30米间距是可接受的。
(3)跑道末端灯
(4)跑道灯光系统的跑道中线灯、跑道边灯、跑道入口灯和跑道末端灯必须带有能1秒转换的备份电源,且必须可远程监控,以确保该设备不工作时能立即通知航空器。如果没有远程监控,向机场指挥中心确认是否有规章中的替代方式。
(5)安装在接地区、中间点或停止端的RVR传感器。A类飞机必须有接地区的RVR报告;B、C类飞机必须有接地区和中间点两个位置的跑道视程RVR报告;D类飞机必须有接地区、中间点和停止端三个位置的RVR报告,并且所需RVR报告都不小于定值。
(6)与机场确认已实施低能见程序,并满足HUD实施低于400米RVR运行相关要求。
(7)实施RVR不低于150米的低能见度起飞时,航向信号不一定可用,飞行员要以跑道中线标准或中线灯位目视参考进行起飞操作,航向信号只能作为辅助参考。
低能见度滑行
低能见度滑行属于低能见度运行,属于为低能见度起飞期间的安全运行而采用的特定程序。
在低能见度滑行中,应按照机场的低能见度滑行程序滑行。只有机场低能见度程序(LVP)正在实施,方可执行LVTO。
从机坪滑出前,机组应完成飞机的飞控检查并打开频闪灯。
低能见度滑行的速度应不大于10海里/小时,滑行中机组应时刻保持情景意识,通过滑行道和跑道标识/灯光准确判断飞机位置,避免造成地面冲突或跑道侵入,当管制员改变滑行路线,或更改跑道或离场程序等关键指令时,机组应停止滑行,完成相关程序修改或补充简令后再继续滑行。
关于HUD
HUD:平视显示器,一种机载光学显示系统,可以把飞机飞行信息投射到飞行员视野正前方的透视镜上,使飞行员保持平视状态时,在同一视野中兼顾仪表参数和外界目视参照物。
所有HUD运行,均需要真机演示验证。
HUD的优势:
(1)强化机组情景意识
(2)提升运行安全裕度,减少飞行技术差错。
(3)降低对地面设施的依赖程度
HUD运行批准图
Q&A
使用HUD实施特殊批准的I类
使用HUD实施特殊批准的I类(DH45m/RVR450M)精密进近,无需制定低能见度程序。
HUD的优势"降低对地面设施的依赖程度"如何理解
根据《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指定与实施准则》,I类精密进近跑道中线灯不工作,RVR/VIS不得低于800米,使用HUD则跑道中线灯失效情况下依然可以执行正常的RVR550米标准。
HUD的优势"可获得更低的运行最低标准"如何理解
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指定与实施准则》中,简易进近灯光系统下的I类进近最低标准为800m,而HUD特I运行只要求简易进近都能够系统,其标准为DH45米,RVR450米。
PF与PM是什么意思
PF(Pilot Flying): 操纵飞行的驾驶员,即其主要任务是控制和管理飞行航径的驾驶员。
PM(Polot Monitoring): 监控飞行的驾驶员,即其主要任务是对飞行航径及操纵飞行的驾驶员对航径的管理情况进行监控的驾驶员。
低能见度进近时一台发动机失效
飞行机组和飞行签派员(如适用)应通过性能计算证实一台发动机失效构型所需的着陆跑道长度、相应进近速度以及复飞时的越障情况满足运行要求。
飞行机组和飞行签派员(如适用)应确认在风、天气、航空器构型或其他关于该构型已经演示的相关限制条件下可以实施进近。
飞行机组和飞行签派员(如适用)已经根据获取的有关跑道已被清除积冰、积雪、淤泥、积冰或其他污染物的信息作出决定。
低能见度运行的操作分类
(1)人工起飞
(2)人工进近和着陆
(3)使用自动驾驶进近至DA(H),人工着陆
(4)使用自动驾驶仪进近至DA(H)以下,人工拉平和着陆
(5)使用自动驾驶进近,自动拉平和自动着陆
(6)使用自动驾驶进近,自动拉平,自动着陆和自动滑跑
机场实施低能见度运行的时机
根据《运输机场仪表着陆系统低能见度运行管理规定》:
(1)通知实施低能见度运行准备的时机为能见度1000米或云高达到90米,并呈下降趋势
(2)开始实施低能见度运行的时机为能见度降至800米、或跑道视程降至550米或云高降至60米时
(3)结束低能见度运行的时机为跑道视程达到550米且云高达到60米,并呈上升趋势
引导性起飞是指?
不仅依靠目视参考来控制,也会使用仪表助航设备如ILS引导起飞。
临界区和敏感区是指?
临界区:在航向信标和下滑信标附近的一个规定区域,该区域内的障碍物、车辆、航空器会对仪表着陆系统空间信号造成不能接受的干扰。
敏感区:临界区的延伸区域,该区域内的航空器、车辆等物体可能对仪表着陆系统空间信号造成不可接受的干扰。